HIV在口腔科的传播与防护 [综述]

时间:2007-07-06 10:59 来源:当代医学 作者:陈广 陈旭

浦北县张黄中心卫生院口腔科 陈广  陈旭
 
[摘要]艾滋病全称为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ac-quired immunodeficiency syndrome, AIDS),是一种高致死性的传染病。AIDS 由感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 HIV)引起,HIV 属于逆转录病毒科的慢病毒属,是一种典型的 C 型 RNA 病毒。HIV 侵入人体后,引起淋巴细胞增殖,并且能选择性地侵犯表达 CD4 分子的淋巴细胞,尤其是 T4 淋巴细胞,从而引起以 CD4 细胞缺损和功能障碍为中心的严重免疫缺陷。近年来由于各种检测和病毒分离培养技术的发展,人们对AIDS病的传染性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但目前对AIDS病倘缺乏特殊的治疗手段,还需实行以预防为主的方针来减少或避免HIV传播扩散的可能性。本文仅就AIDS的最新情况及HIV在口腔科的传播特点及如何有效地控制传播作一简要综述。

[关键词]HIV;AIDS;传播;防护

1全球及我国艾滋病现状

1981年美国发现世界首例艾滋病病例后,艾滋病病毒在全球范围内以惊人的速度传播。为了提高公众对艾滋病危害的认识,世界卫生组织于1988年1月将每年的12月1日确定为世界艾滋病日,号召世界各国在这一天举办各种活动,宣传和普及预防艾滋病的知识。

艾滋病的医学全名为“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它是由人类免疫缺陷病毒引起的。艾滋病病毒的传播途径主要包括血液传播、性接触传播和母婴传播等。艾滋病被称为“世纪杀手”,国际医学界至今倘无治疗艾滋病的特效药物和疗法。

目前,艾滋病在全球范围内继续呈蔓延之势。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和世界卫生组织11月21日共同发布的《2006年世界艾滋病报告》显示,2006年全球新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430万,使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总数达3950万,同时全球又有290万人死于艾滋病。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分布状况来看,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地区仍是艾滋病重灾区,全球63%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集中在这里。2006年该地区新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280万,总感染人数达2470万。

多年来,国际社会为防治艾滋病作出了积极努力。2001年6月,联合国大会艾滋病问题特别会议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召开。会议通过了《关于艾滋病问题的承诺宣言》,为国际社会防治艾滋病行动制订了统一目标和行动规划, 以达到在2015年底以前制止并开始扭转艾滋病蔓延趋势的总体目标。当今世界及我国艾滋病的形势非常严峻:全球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接近四千万,我国累计超18万。

1985年6月我国卫生部报道,在北京协和医院首先发现一例艾滋病人,此人为美籍阿根廷人,发病5天后死亡。以后艾滋病逐浙在全国蔓延。

卫生部2006年12月22日通报了我国大陆艾滋病流行现状:我国报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人数增加,艾滋病疫情进一步蔓延的危险因素仍然严重存在。

通报显示,截至2006年10月31日,全国历年累计报告携带艾滋病病毒183733例,其中艾滋病病人40667例,死亡12464例。HIV感染超过30000例的有河南和云南,超过10000例的有广西、广东和新疆。

2HIV在口腔科传播的可能因素                   

2.1口腔对 HIV 的屏障作用
口腔一直被认为对 HIV 感染有较好的防护作用。但是,当患龈炎、牙周炎或口腔中有肿瘤所致的溃疡时,口腔屏障将被破坏,为 HIV 病毒侵入提供良好的通道。
HIV在口腔科传播的危险性比其他临床科严重。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口腔科医生治疗操作时易暴露在HIV下,尤应警惕受HIV传染的危险性。

2.2HIV的一般特点:
HIV的攻击目标是人类免疫系统的关键细胞—T4细胞。它在感染的细胞内具有“自我激活”复制的本能,并导致细胞病变,释放出大量病毒。HIV主要通过性接触或输血及血制品而感染,潜伏期长,平均五年或更长。实验证明,无症状或患有慢性淋巴结病的带病毒献血者可通过输血传播病毒,使受血经历40个月潜伏期后发生AIDS。血清流行病学调查表明,HIV可通过血液、精液或唾液等进行传播,而健康人群中的某些血清抗体阳性者,也可能就是带病毒者。这个可用抗病毒抗体与中和抗体的测定多种方法加以证实。

实验结果证明,HIV在体外并不立即失去传染性,七天后HIV仍然保持其传染力。在室温下,HIV于体外无论是在干燥情况或在液体媒介物中,对普通消毒法有抵抗力。从而推测
HIV对热的敏感性同其他逆转录病毒相似,水浴30分钟,在37℃、42℃、48℃、56℃时,灭活分别为0%、40%、63%、100%。HIV用化学消毒剂灭活,其敏感程度类似于那些有包膜的病毒,0.2%次氯酸钠,5分钟灭活99%;0.01%戊二醛,1小时灭活95%;19%乙醇,5分钟灭活99%。另外,2.5×102拉德的γ射线和大于5×103J/㎡的紫外线也可使HIV灭活。

2.3HIV 感染和艾滋病相关性口腔疾病的表现:

AIDS患者的口腔表现常常是提示该病最早和唯一的临床体征。统计资料表明,约 95%的 AIDS 患者都有口腔损害,最主要的口腔损害包括口腔念珠菌病(oral candidiasis,OC)、口腔毛状白斑(oralhairy leukoplakia, OHL)、卡波西肉瘤(kaposi′ssarcoma, KS)、牙龈线形红斑、坏死性溃疡性龈炎、坏死性溃疡性牙周炎、非霍奇金淋巴瘤(non-Hodgkin lymphoma,NHL)等。美国疾病控制中心在 2001 年—2004 年对 51 例患口腔疾病的 HIV感染者的研究表明,55%的患者患中度或重度的牙周疾病,80.4%的患者患龋病,88.2%的患者牙脱落。AIDS 作为机体获得性免疫缺陷性疾病,严重破坏患者的抗病能力,诱发人体口腔感染性疾病和少见性肿瘤的发生。
HIV阳性患者牙周病的发生发展与细菌、病毒、真菌等多种微生物有关,病毒与真菌的检出率较高。目前与HIV感染相关的主要口腔疾病有口腔黏膜病,牙周病,涎腺疾病等。

3HIV在口腔科传播的现实因素
口腔科医生工作的性质决定了有更多的机会暴露在HIV传播的环境之中。

3.1与口腔科有关的HIV传播的方式和途径:现有资料已阐明,HIV病原体存在于所有体液(血液、精液、唾液、泪液、尿液和阴道分泌物)及排泄物中。甚至还可以从病人的脑脊液和神经组织中分离出来。所以HIV有可能通过口腔科医生的手指与病员密切接触,使用污染的针头或染有HIV的血液或血制品,以及口腔科器械消毒不严密等多种方式,造成交叉感染或/和交叉污染,使AIDS病在口腔科传播蔓延。

血液传播:从血液中分离出逆转录病毒及临床和体外的实验结果表明,AIDS病病原通过血液或血制品传播是可以肯定的。HO等也报道,不仅AIDS病病员,而且健康同性恋者携带的HIV亦可通过血液进行水平传播。如输血,血液产品,以及静脉给药时使用受污染的注射针等。最近,有人认为HIV感染有可能通过血清免疫球蛋白制剂传播。

唾液传播:目前研究表明,唾液中不仅存在病毒,而且可通过细胞和体液进行传播。Groopmen等,将AIDS及ARC病员的唾液标本以完全培养稀释至2ml,37℃孵育2小时,4℃1千转离心10分钟后,其上清液通过45um滤器过滤,然后用此滤液感染新鲜末梢血淋巴细胞,不仅能检出被侵染细胞的HIV产物的逆转录酶(RT)活性,还可以唾液离心沉淀物及被染细胞中分离出病毒。这也证实唾液中有逆转录病毒,即HIV颗粒,而且还可通过体液进行传播。
其他传播:新近一些资料发表,HIV在无生命物体表面上变干燥后,仍然可以恢复其传染性。这些发现使HIV可能通过非性接触横向传染,以及通过非生命物表面传染的看法得到进一步证实。

3.2HIV在口腔科传播的客观性:上海青年报2005年11月1日报道,上海市第九人民医院口腔门诊已发现艾滋感染者。

口腔科职业的特点,特别是最常直接接触病员血液等传染物的口腔外科及牙周病、修复科医生,尤其是洗牙和镶牙备牙操作时,形成的血雾对面部、眼睛、口腔粘膜和呼吸道的污染,被HIV感染的机会更多。治疗操作不慎、消毒不严或通过医疗器械的污染都可能在就诊病员中间或病员与医生之间引起HIV的传播。第一医生的手常直接接触病员口内可能染有HIV的唾液、血液或其污染物质。第二在操作中,病员可能染有HIV的血液、唾液等很容易溅到医生的面部和眼睛上。第三病员谈话、咳嗽、喷嚏时,可能使含有HIV的颗粒飞沫对诊室环境和治疗台等的污染。第四被污染的器械消毒不严或未消毒而使用,可能造成交叉感染。这些均为口腔科经常存在的危险因素,它们严重地威胁着口腔科医护人员。第五对来诊病员是否是AIDS病患者、AIDS病可疑者、或ARC、或带病毒者的诊断倘缺少较普及的、简易可行的检测方法。这样便造成某些口腔科医生对HIV可能在口腔科传播的危险性认识不足,从思想上麻痹大意,觉得在这方面严格的消毒隔离制度投资成本过高和操作难度过大,得过且过,从而大大削弱了对自身防护的措施。

4口腔科预防和控制HIV传播的具体措施
因为目前对AIDS病尚无特异的治疗方法,所以采取一定的预防措施和宣传教育是非常必要和切实可行的。
口腔科医生的工作与AIDS病的关系密切,对其病原学、流行病学、定义、发病过程、临床表现和有关的实验室检测结果,都必须有清楚的认识。对AIDS在口腔的表现,以及它们间的相互关系更应该有所了解。当接触到可疑或已知病员时,必须尽可能作出初步诊断,并能即时采取防止扩散传染的相应措施。

有实验证明,过去预防乙型肝炎的措施、标准和方法也适用于AIDS病。加之,观察到AIDS病病员的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率较高。
为了减少HIV交叉感染至最低程度,对上述各种危险因素应有具体的预防措施。从病原、宿主和环境三个环节着手。美国疾病控制中心(CDC)提出,口腔科控制HIV传染的若干建议。

4.1对各类口腔科病员应详细询问病史,生活方式,生活习惯,有无输血或静脉给药史。包括询问和检查与AIDS病有关的淋巴腺病、口腔软组织病变、或其他感染的特殊情况,以尽可能做出明确的诊断。

4.2为保证工作人员不直接接触病员血液、涎液或粘膜,以及血液污染的体液或分泌物,必须加强个人防护。口腔科医生及工作人员在治疗所有可疑的病例时,都应戴上口罩、面罩、帽子和手套。口罩和面罩可减少因临床操作时血液、血雾携带微粒和病原体传播的可能。操作时应注意避免自身手指的意外损伤。若发生刺破,应立即清洗消毒伤口,戴上手套。当有血液或其他体液飞溅的可能性时,必须戴上保护性眼镜和面罩。此外,在治疗前,嘱病员进行口腔清洗,如漱口、冲洗、刷牙等。这样可减少唾液中病原体的数目。在治疗后,操作者需用肥皂洗手、泡手。其意义不仅是为了自身防护,且使医生避免成为HIV在病员间传播的媒介。

4.3口腔内用器械使用后皆应彻底清洗和严密消毒。如高压蒸汽、高温、化学薰蒸或用消毒剂(25%乙醇溶液或新配制的1%戊二醛溶液)浸泡等。

4.4保持诊室通风透光。对可能被污染的设备,如椅、头托、手柄和桌面等,都应用可处理的覆盖物保护。必要时可用消毒剂清洗,如0.2%次氯酸钠溶液擦洗地板和工作台,或用紫外线灯定期定时照射消毒诊室。在处理被污染的物品时,应灭菌消毒,或装入密封袋焚烧。

我国卫生部于2004年下发了关于加强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工作的通知,对预防HIV等在医院内感染作了具体部署。口腔黏膜病专家周曾同教授表示,临床上对某些口腔病症患者应及时进行HIV检查以排除感染;口腔医务人员在临床医疗过程中应注意个人防护,操作过程中特别要注意避免手部损伤,并要控制牙科设备和口腔技工室的交叉感染等。

近年来,我国艾滋病疫苗研制取得可喜成果,已进入临床二期试验阶段,待艾滋病疫苗研制成功应用于临床后,口腔科从业人员应及时注射预防疫苗。

5结语
HIV在AIDS病的发生发展过程中的致病作用已基本清楚。只要口腔科医生能严守预防为主的基本原则,使用正确的消毒方法,注意不要与患者体液直接接触,并掌握有关的AIDS病医学知识,将对防止HIV在口腔科的传播流行发挥积极作用。

参 考 文 献
[1] Chapple I, Hamburger LC. J Sexual Transmit Infect. 2000,76(4):236- 243.  
[2] Coogan MM, Greenspan J, Challacombe SJ. Health Org.2005, 83(9):700- 706.
[3] Goddard G, Brown C, Ahmad ASG. Psychoact Drugs.2005, 37(3):313- 319.
[4]Burny A et al: Nature 1986; 321(6068):497
[5]Popovic M et al: Science 1984;224(4648):497
[6]Curran J W et al: N Engl J Med 1984;310(2)69
[7]Jaffe H W et al: Science 1984;223(4642)1309
[8]Safai B et al:  Science 1984; Ⅰ(8392):1438
[9]Weiss RA et al: Nature 1985;316(6023):69
[10]Barre-Sinoussi F et al: Lancet 1985;Ⅱ(8457)721
[11]Resnick L et al:   JAMA 1986 255(14):1887
[12]Spire B et al:  Lancet 1984; Ⅱ(8408):899
[13] Spire B et al:  Larcet 1985; Ⅰ(8422):188
[14]杨禾,吴亚菲,周学东.HIV感染者牙周炎的相关研究.国际口腔医学杂志.2006,33(1):66.
[15]刘奕,吴红昆,周学东.与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和艾滋病相关的口腔疾病的研究进展.国际口腔医学杂志.2007,34(2):100.
[16]池田 昭: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艾滋病)的口腔症状.日本齿科评论.  1986,(6):51~57(日文)
 [20]Silverman S et al: J  Calif Dent Asso 1983;11:7
[21]Nickles G B:   J Oral Maxill Surg 1984;42:56
[22]Goudsmit J et al: Lancet 1986;Ⅱ(8500):177
[23]Groopman J E et al: Science 1984;226(4673):447
[24]Ho D D et al:   Science 1984;226(4673):451
[25]Dennis P et al:  Lancet 1986;Ⅰ(8493):1327
[26]Salahuddin S Z : Lancet 1984;Ⅱ(8417):1418
[27]Wahn V et al:  Lancet 1986 ;Ⅱ(8508):694
[28]Rustgi V K et al:  Ibid 1984;86:1266
[29]Kahn S A et al: Ibid 1984;88:1435
[30] CDC Report :    MMWR 1985;34:681